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夏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

关于整顿和规范农药市场秩序的

实施意见

 

夏政办发[ 2001 ] 27 号

 

  为认真贯彻落实《山东省农药管理办法》及全国、省、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会议精神,加强对我县农药市场的监督管理,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药等违法行为,维护农药市场秩序,切实保护广大农药生产者、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,促进农村发展,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,结合我县实际,特制定本实施意见:

  一、指导思想和任务目标

  适应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新形势,继续深入宣传贯彻《农药管理条例》,切实贯彻《山东省农药管理办法》(以下分别简称《条例》、《办法》),加大市场监管力度,规范农药的生产、经营和使用,维护农药市场的公平、公正,保护农民的切身利益,促进农产品质量水平提高,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。工作中要坚持抓点和拉网、明查与暗访、惩处与教育、整治与建立规范的农药市场管理机制相结合的原则。主要任务是:利用二年的时间,对农药生产和经营进行集中整顿和规范。对假冒伪劣、国家禁用、“三证”不全及标签严重不合格的农药产品进行查处整顿,对农药广告发布秩序进行规范,对农药经营渠道进行全面清理。使制售假冒伪劣农药产品的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,经营渠道进一步净化,经营人员素质普遍提高,经营秩序明显好转,农药产品标签和质量合格率明显提高。

  二、工作措施

  (一)搞好宣传发动。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舆论宣传导向作用,积极配合整顿工作。县电视台要开设农业法制宣传栏和专题节目,大力宣传有关法律、法规及整顿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成效,选择典型案例进行曝光,在全社会营造一个浓厚的农药法治氛围。

  (二)建立联合执法制度,使整顿规范工作形成合力。农业部门要切实负起主管作用,及时发现反映并解决问题,工商、技术监督等部门要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,开展好农药管理工作,共同整顿和规范好我县的农药市场秩序。在农药销售旺季,对重点区域、重点问题,农业、工商、技术监督、公安等部门要开展联合执法活动,切实解决农药市场存在的问题。

  (三)建立举报奖励制度。要建立举报中心,认真受理群众和企业的举报、投诉,制定举报奖励办法,筹措奖励经费,对举报有功人员予以重奖。

  (四)加强执法队伍建设,提高执法水平。对农药执法人员严格管理和监督,加强培训,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执法水平,坚决纠正执法不严,违法不纠的现象。

  三、时间安排与方法步骤

  (一)农药广告整顿规范阶段。时间 10 天,从 7 月 20 日到 7 月 30 日。

  对农药电视广告发布秩序和内容进行清理整顿。对已发布的广告,由农业局、工商局进行审查清理,对虚假宣传等问题严重的,由工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,并依法予以处罚。对清理整顿阶段过后,发布农药广告的,依据《办法》规定,必须先到县农药监督管理站进行审查,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后方可发布。广告发布者应当将广告审查批准文号列为广告内容同时发布。未经审查批准,不得发布农药广告。对违反规定的,要依据《办法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。

  (二)打击假冒伪劣、国家禁用、“三证”不全农药和清理农药经营渠道阶段。与第一阶段交叉进行,时间五个半月,从 7 月 20 日到 12 月 31 日。

  从打假入手,在全县开展农药专项执法检查活动,对市场上的假冒伪劣、国家禁用和“三证”不全农药进行严厉打击,按照《条例》及《办法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从严处罚,对制售假窝点要一查到底,严查严办。同时对农药经营渠道进行清理,对无农药经营许可证、营业执照擅自经营的单位和网点,凡符合条件的要限期补办手续,对不符合条件的要坚决予以取缔;对超范围经营的要依法查处。

  (三)农药经营许可证补换发阶段。同前一段交叉进行,时间四个月,从 9 月 1 日到 12 月 31 日。根据《办法》规定,从事农药经营的单位或网点,必须向县农药监督管理站提出申请,经培训考试考核合格,符合条件的,发给农药经营许可证,凭证向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领取营业执照。凡在《办法》施行前已取得农药监督管理站核发的农药经营许可证的,可持旧证换取山东省统一印制的新证;尚未取得农药监督管理站核发的农药经营许可证的,须按规定程序补办经营许可证。逾期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、营业执照擅自经营的,由县农业局、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予以取缔,并处违法所得 3 倍以下罚款。对已领取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网点,违反《办法》及山东省农药经营许可证管理规定的,按有关规定处理。

  (四)标签严重不合格农药产品集中治理阶段。时间六个月,从 2002 年 1 月 1 日到 6 月 30 日。在前期打假整顿的基础上,按照《条例》、《办法》等有关法律法规,认真查处标签严重不合格农药产品,重点整治擅自将剧毒、高毒农药扩大到瓜果、蔬菜上使用的农药产品,建立通报制度。

  (五)全面整顿农药产品标签阶段。时间六个月,从 2002 年 7 月 1 日到 2002 年底。全面整顿农药标签问题,对市场农药标签进行不定期检查,对不合格标签按有关规定处罚并进行通报,使农药标签问题有一个明显好转。

  四、组织领导

  成立全县整顿和规范农药市场秩序专项工作领导小组。由分管县长任组长,县农业局、县工商局任副组长、技术监督局、公安局、广播电视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,负责统一组织部署和协调整治工作。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具体承担日常的组织实施、检查、联络和协调工作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夏津县人民政府办室

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○○一年七月二日
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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