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夏津县2006年阳光工程培训基地管理办法 为了确保我县阳光工程培训效果,提高培训质量,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,促进农民增收,现根据有关文件精神,制定我县阳光工程培训基地管理办法。 一、指导思想 以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若干意见》文件精神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目标任务,坚持公平对待、合理引导、完善管理、搞好服务的原则。以转移就业前职业技能培训为重点,整合资源,发挥多种教育培训资源的作用,充分调动行业和用人单位的积极性,共同完成我县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任务。 二、管理办法 今年,严格按照《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认定原则意见》要求,确定培训基地。县阳光办对培训基地实行动态管理,根据培训基地的培训职能、专业和培训能力的不同,下达指导性培训任务。各培训基地明确各自的任务目标,制定相应的培训方案和教学管理计划,配足配齐完备的教学设施,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。县阳光办定期不定期地对培训基地进行检查和指导,及时解决培训工作中出现的问题。同时,县阳光办每月底以简报的形式定期发布各培训基地培训转移情况,对培训转移进度快、质量高、效果好的,适当增加指标,反之则核减指标,以此调动培训基地的积极性。对弄虚作假,欺骗指标的培训基地给予处罚并调整。
四、考核办法 县阳光办负责对培训基地进行考核。建立对各培训基地的考核档案,凡事有记载,采取平时督查和年终全面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,按照考核分数排出名次,作为奖惩的依据。 二00六年五月二十八日 | 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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